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蒙古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蒙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 >  正文

我公民团体自费来蒙旅游可享受优惠签证
2006-02-17 20:42  文章来源:蒙古每日新闻报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中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间业已达成的协定,自2006年3月1日起,中国旅行社可组织中国公民自费团体赴蒙旅游。蒙古国外交部与公路运输旅游部日前决定,对于中国旅游团来蒙古国旅游,在签证收费方面给予优惠,5—10人的旅游团签证收费优惠25%,10人以上的旅游团签证收费减半。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蒙古将劳务输入岗位费提高为每月10.6万图    2006-02-20 17:29
蒙古政府决定更换矿产许可证    2005-09-13 08:30
蒙古即将举办旅游论坛和市场推介会    2005-01-27 17:42
蒙古国2004年社会经济状况    2005-01-27 17:18
蒙古2004年工业和牧业均大幅增长    2005-01-14 15:26
在蒙古投资高档饭店项目需谨慎    2005-01-13 21:40
蒙古对外贸易大幅增长31.6%,创历史新高    2005-01-12 22:47
蒙古2004年经济大幅增长10.6%    2005-01-12 20:55
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市定居人口激增    2005-01-11 10:20
蒙古中部地区将从2005年2月15日起提高电、暖价格    2005-01-10 12:0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蒙古经商参处邮箱